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公司設備折舊原則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公司設備折舊原則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未使用的機器設備為什么要提折舊?
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--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。但是,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。折舊,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,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。
應計折舊額,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,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。 未使用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。
未使用時機器設備原則上也要提取折舊。機器設備除了自然老化,功能不斷減退外,影響機器設備使用壽命的最根本的原因則在于技術進步,很多機器設備沒有達到原設計使用年限而被淘汰,這種情況非常普遍。
現在科學技術進步突飛猛進、日新月異,采用“加速折舊法”應作為優先選項,才能實現資產保值。因此,未使用時機器設備也要照提折舊。
房屋建筑物需不需要計提折舊?
要提。對于房屋建筑物來說,不論是否投入使用,只要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,就應該開始計提折舊,并且稅法允許這部分折舊計入當年成本費用,稅前列支。依據是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第十一條對于機器設備,屬于未投入使用的,可以不計提折舊。因為機器設備屬于固定資產,固定資產的概念是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與生產經營有關,并相關的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。
對于未投入使用的設備,雖然使用期限超過一年,但是并沒有為企業創造收益,相關的折舊當然不能計入企業成本費用,這也符合收入配比原則。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也明確規定,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:
(一)房屋、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;可見,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,即便提取了折舊,也需要年末納稅調整,因此不計提折舊就沒有這樣的問題,但是房屋建筑物除外。
12月應該計提幾月份的折舊?
12月應該計提12月份的折舊,即計提當月的折舊。根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原則,購入的固定資產,當月不計提折舊,下月計提,則購入當月不提,下月計提,則計提當月的折舊。
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資產,當月計提折舊,下月不提,則出售的當月,計提當月的折舊,出售后的下月就不再計提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公司設備折舊原則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公司設備折舊原則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